• 005311023/2022-00030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企业纾困帮扶
  • 2022-03-23
  • 2022-03-24
  • 意见
  • 巩政办〔2022〕9号
  • 有效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

巩政办〔20229

 

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3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0号),加快各项纾困惠企举措落地实施,助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如下:

一、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1. 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制度性和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 加快退税和依规缓税。扩大出口退税资金池和外贸贷规模,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退税条件的,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市场主体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申请缓缴相关税款。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行巩义支行

3. 持续实施涉企收费减免。开展巩义市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按照谁设立、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乱收费、乱摊派及其它相关违规涉企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继续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我市工业、小型仓储类项目城市配套费征收标准由90元每平方调整为15元每平方,小于2000平方米以下的仓储类项目城市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为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4. 切实减轻房租、水电费负担。对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不能正常经营的,鼓励业主(房东)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同时通过市社会诚信体系系统增加业主(房东)的信用指数,对在减免中小微企业负担中贡献特别大的纳入诚信体系红名单。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用水、用电便利度。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报装项目,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其中受理与供水方案制定0.5个工作日、验收通水1个工作日。实现无电网配套工程低压用户用电接入当日受理、次日送电,其余低压用户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科工信局、市供电公司

5. 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经认定经营困难、信用良好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用电,鼓励用水用气用电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统筹做好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保障我市电力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供电公司

6. 强化环保统筹。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对符合国家、省、郑州市相关要求的A类企业、民生保障企业和绿色引领企业,实施豁免或降级管控。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及绿色化改造提供服务;按照有关规定简化中小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巩义分局

7. 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通过财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上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使更多中小企业上云。加快推进以5G基站为支撑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开展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行动,确保商务楼宇、企业园区光纤网络全覆盖,持续推动降低中小企业宽带专线接入资费水平。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深度行,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工业设计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分批次集中为中小企业提供智能化诊断。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通管办

二、强化金融服务

8. 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延期支付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督促定向降准范围内的银行机构用好降准资金,加大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推广支小再贷款先贷后借模式,推动在巩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实现 量增价优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巩义支行

9. 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杠杆撬动作用和资源整合功能,以重大项目引入和中小企业培育为切入点,完善基金与产业政策及项目资源的衔接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健全投资容错机制,调动政府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投资积极性。加大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投放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周转效率,为我市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金融服务,有效防止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10. 推动融资奖补政策落实。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从2022年起到20236月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资金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补贴政策,建立担保机构业务代偿补偿机制,对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的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补贴政策,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采取一年一还,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银行按规定发放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50BP,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1. 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和合作模式,通过政银风险共担机制降低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承担比例,做到能担敢担愿担。做好受困中小企业续贷续保工作。确保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放大倍数不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融资担保业务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逐步达到80%以上,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服务中心

12.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政银保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充分用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类金融产品,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3. 发挥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依托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征信系统的应收账款平台,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用好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郑州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注册使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巩义支行、市科工信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14.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持续推进巩义市企业上市挂牌计划,按照培育、改制、辅导、报审、挂牌、上市六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实施梯队培育和分类指导,安排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专项资金,加大上市挂牌政策扶持,有效促进我市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三、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15.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依托郑好有等供需平台,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全年举办参加各类对接活动不少于30场。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线上线下各级展销会、博览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其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给予补贴。推动小微企业拓展网上经营,引导互联网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产品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重点区域的企业,实施运费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

16. 支持中小微企业产品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产品进入全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条。支持本土品牌企业积极申请加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库,获得更多政府采购订单。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政府采购评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

17. 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发挥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征集产销对接意向,定期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产品等精准对接服务,降低采购成本,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 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

18. 全力扩内需,促消费。围绕汽车、百货、餐饮、家电、家居、电商等重点领域,积极宣传并参与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提振文旅餐饮服务消费,参与豫见春天 惠游老家活动,扩大景区免门票活动范围,按照自愿原则,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企业在2022216日至531日期间分阶段免门票和门票优惠金额给予50%的补贴,补贴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推出滑雪、民宿、美食、温泉等特色旅游线路。鼓励景区、运动场所延长夜间经营时间,发放单张面额不低于50元的文旅、体育消费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19. 落实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国家、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见习补贴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0. 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督促企业履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职责,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要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对参加规定学时要求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相关政策标准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落实省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培训的中级工、高级工进行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税务局

21. 着力化解人才供需矛盾。依托郑州人才计划,深入推进产业急缺人才、数字人才引进培养,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实施数字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数字产业人才培养。积极参加郑州市招才引智产业人才招聘系列活动,促进人才要素精准对接,积极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联合高校和各类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设中小企业线上线下招聘专场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22. 建设集群生态,推动协同创新发展。围绕高精铝、新材料、特色装备制造等行业,借助专业的第三方集群促进组织,加强对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指导和引导,推动开发区转型发展,提高开发区承载能力,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聚共享,制度集成创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促进产业合作融合,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镇政府(街道办)

23. 加大企业主体培育力度。实施三高”“四转”“专精特新专项政策,健全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抓好强链条、强体系、强基础、优环境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引领型企业、质量标杆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4.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搭建平台,组织对接,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支持企业创建各级创新中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强化项目谋划储备,以三个一批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推动更多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投产、达效。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5.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企业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按照存量补助和增量补助累加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依托郑州技术交易市场、中试基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6.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工作。加大对小升规培育库入库企业、首次小升规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时,同等条件优先给予支持。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培育库入库企业、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计算能力等数字化资源,提升培育库入库企业和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二次开发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27. 加快中小企业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进度,支持园区搭建服务小微企业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平台,为入园企业提供政务代办、研发检测、仓储物流、财务代理、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鼓励各镇政府(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对新入园企业给予一定期限、一定比例的租金优惠,加强入园企业招引培育,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28. 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各类协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联盟开展活动。充分利用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巩义中青年企业家联盟等平台,强化企业家学习培训,定期组织赴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到大型展会参展观摩,助力解放思想、开拓眼界、增长见识,邀请知名高校学者到巩义授课,举办巩义市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提升企业家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壮大新一代企业家群体力量。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

29. 发展商贸新业态。积极培育电商市场主体,引导电商企业增加经营品种,扩大经营范围。鼓励传统企业通过开设网店或设立电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优化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加快推动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零售业创新,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小店经济。提升农村电商综合水平,建设以农村市场为主的流通平台,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

六、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30. 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强化源头管理,严防新增拖欠。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31. 持续深化清欠专项行动。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未按规定在企业年报中公示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以及透支政府信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信用巩义网站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32. 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资金。加快政府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对直接用于企业、产业、项目的各类奖补等专项资金,加快下达支付进度,力争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年总量的1/3。依托亲清在线平台及时发布巩义市惠企政策。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采取通报、纳入考核等措施督促落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七、深入推进企业帮扶工作

33. 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定期走访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帮助解决政策、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实现问题协调、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公益培训提升中小企业合规水平。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培育一批征信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征信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34. 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挖潜增效。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22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

35.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件事”“一事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环节简化。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改革,落实标准地制度,做好水、电、气、暖、数据等要素保障,切实提升审批效能。加强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依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对小微企业轻微违法问题,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郑州市出台相关政策,巩义市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