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文〔2022〕4号
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灾难事故作斗争的积极性持续提升。一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胸怀高度的社会责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和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鲜血甚至生命抢险救灾、救助受难群众,表现出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表扬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0〕39号)的有关规定,通过评选推荐及见义勇评定委员会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刘松峰同志和翟东阳同志“巩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真正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全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个人奉献精神,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巩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附 件
巩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一、翟东阳同志勇救落水同伴,不幸遇难事件
翟东阳,男,汉族,2002年8月出生,涉村镇桑树沟村人,河南轻工职业学院一年级学生。
2021年5月1日,翟东阳和刘家瑄、刘龙杰、李天赐、翟学杰等9人结伴到河洛镇石板桥附近的黄河边玩耍。下午3时左右,刘家瑄不慎落水,翟东阳不顾个人安危,当即跳进深达2米深的黄河水里,奋力将刘家瑄托了起来;同时,刘龙杰和李天赐也跳进水里,游到翟东阳和刘家瑄身边进行救人。当李天赐和刘龙杰先将刘家瑄救上岸,再去救翟东阳时,翟东阳却因长时间托举刘家瑄而耗尽体力,不幸沉入黄河水中遇难身亡。事发后,经市公安局涉村派出所(翟东阳户籍地派出所)、河洛派出所(事发地派出所)详细调查,认为翟东阳不顾个人安危、舍身救人的过程真实清楚。7月14日,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评定,确认翟东阳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二、刘松峰同志冒雨勇救71人事件
7月20日,因连续强降雨,巩义市米河镇突发山洪。11时30分许,刘松峰同志不顾生命危险,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利用自己所学技术,快速爬上挖掘机,拆开挡板找到线头,用电打火的方式将没有钥匙的挖掘机启动,在近两米深的洪水中驾驶铲车折返五趟,成功救出并转移了被洪水困的群众71名。其中路边遇险群众4名,大巴车乘客67名,乘客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儿,其余均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的师生。经巩义市公安局米河所走访调查及证人证言、调取有关视频资料,刘松峰救人过程真实清楚。8月25日,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评定,确认刘松峰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