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文〔2022〕120号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和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救助受难群众,表现出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表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0﹞39号)的规定,通过评选推荐及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张彤彤同志“巩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真正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全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市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个人奉献精神,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附件:巩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附 件
巩义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
2022年1月1日晚22时许,巩义市米河镇赵岭村三组村民赵海龙驾车途经巩义市人民路康芝路交叉口时,为了躲避野猫不慎冲入路边河道,车头部分进入水中,车辆受损起火。驾车途径事发地点的武警八支队战士张彤彤迅速停车,跳入冰冷的河水,用手肘砸破车玻璃,把车门打开,将已陷入昏迷的赵海龙从车里救出,随后张彤彤拨打了120和119,并利用学到的急救知识对赵海龙进行急救。赵海龙清醒后述称车内有现金,张彤彤同志不顾危险再次进入着火的事故车辆中,为赵海龙抢出了借的6万余元现金。然后用车载灭火器对车辆及周边起火点进行紧急灭火。
经公安部门走访调查及证人证言,米河镇人民政府的举荐,张彤彤同志救人过程真实清楚。2022年10月13日,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评定,确认张彤彤同志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