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2-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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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7
  •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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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政文〔2022〕121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巩政文〔2022〕121号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巩义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巩义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172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12。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成果,遏制地下水超采,用足用好地表水资源,提高全市水资源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2〕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96号)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和郑州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和“四水同治”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二、综合治理范围

地下水综合治理范围为巩义市全市。

三、综合治理目标

到2025年,巩义市压减地下水开采量800万立方米,到2035年,巩义市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000万立方米,除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不断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全市地下水逐步实现采补平衡、水位止跌回升。

四、治理措施

(一)强化水源集约节约利用

1.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灌溉工程精细化管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喷灌、微灌、管道低压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优化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注:责任单位第一序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加快工业节水减排。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实现节水增效。升级改造工业园区,鼓励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水利局)

3. 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到2025年巩义市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9%。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用水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推广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4. 创新节水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和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引导实行合同节水管理。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节水先进标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事管局、市科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农委)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

5. 高效利用地表水和非常规水。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地表水,实现河道畅通。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收集利用城市雨水。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升级,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强矿井水利用和净化设施建设,提高矿井水利用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6. 充分利用过境水、南水北调水。调整优化引黄口门水资源配置,用足用好黄河水、南水北调水,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水北调引水工程建设,扩大南水北调水、黄河水供水范围,提高地表水供水保障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河务局)

7. 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供水“四化”(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对水源条件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满足供水需要的地区将农村集中供水水源逐步置换为南水北调水、引黄水和其他地表水。2025年要将具备水源置换条件的城镇公共供水水源,由地下水置换为地表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各镇政府〔街道办〕)

8. 开展河湖生态补水。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建设,黄河湿地公园建设,利用汛期充分利用黄河水、伊洛河水、南水北调水生态退水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供水区主要河湖生态水,修复水生态,补充地下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河务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

(三)严格地下水管理

9.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实行产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高耗水项目。根据水资源布局和承载能力,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科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农委)

10. 严格管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取水许可由省水利厅审批。除应急取(排)水和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外,地下水禁采区禁止取用地下水,地下水限采区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

11. 加快封填城镇自备井和农业灌溉井。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对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井、城市公共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自备井限期封填;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自备井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城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12. 加快建设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加快安装地下水取水工程计量设施,地下水年取水许可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取水户要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省水资源监控平台。管径达到20厘米以上、具备安装条件的农业灌溉井要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暂不具备安装条件或管径在20厘米以下的农业灌溉井要采用以电折水等方法计量用水量。(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农委、各镇政府〔街道办〕)

13. 巩固地下水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地下水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将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纳入各级河湖长制投诉平台,对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要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鼓励。(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城管局、市农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部门协同的组织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跟踪落实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清单,落实各项工作。水利、城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分头推进农村集中供水水源置换,城市公共供水地下水水源置换等重点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

有关部门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地下水综合治理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地下水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

将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考评范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对市县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项目安排挂钩。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地下水综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公众惜水护水意识,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责任感,要公布举报电话,注重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附件:巩义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巩义市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东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黄柏源  市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成  员:董永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润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金刚  市科工信局局长

       李亚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建峰  市司法局局长

      宋继军  市财政局局长

           于晓理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延军  市住建局局长

       刘晓鹏  市城管局局长

     李科锋  市农委主任

       校现伟  市水利局局长

            刘振军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王守刚  市林业局局长

         李江涛  市事管局局长

                   杨利锋  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局长

     史  杰  河务局局长

           各镇(街道)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校现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