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办〔2022〕50号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巩义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58号)精神,有力有序推进我市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市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市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城乡融合。构建以中心城区为牵引、中心镇和特色小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坚持循序渐进。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常态化防灾减灾作为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构建农村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规划保留村10%以上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20%以上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70%左右建成人居环境达标村,城乡融合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乡一体化规划行动。2022年年底前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完成市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全面启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的规划编制,优先推动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构建完成市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住建局、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2022年年底前保持全市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100%,保持建制村通客车率100%,推动全域公交市镇、镇村两级建设,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建设。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新增以运输组织、仓储和快递服务、信息交易等为主要功能的县级物流中心1个,推动新建或改扩建乡镇运输服务站2个,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100%,争取行政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达到100%。(市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水费收缴。2022年年底前,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饮用水源地表化工程。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力争完成水源置换工作,地表水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0%。(市水利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持续推动我市光伏、生物质能发电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绿色发展。2025年年底全市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5.4小时以内,农村电网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全市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城乡能源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各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到2025年实现全部自然村1000M以上光纤全覆盖,5G基站实现镇区及工业园区重点区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区域移动通信网络的深度覆盖。通过700M、900M低频网络建设,增加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充分解决部分偏僻区域群众手机通信问题。到2025年底,3G、4G无线通信网络覆盖我市所有自然村;5G无线通信网络覆盖所有乡镇镇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三家运营商在乡镇区域的3G、4G基站达到3000个以上,5G基站超过800个。在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重点规范农村线路凌乱、缺杆倒杆严重问题。组织通信运营商按照“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做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较好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彻底解决农村基础设施隐患问题。同时建立24小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网络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市通管办牵头,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加快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的原则,“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推进市、镇、村三级上下贯通、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及时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发布、政策宣讲等服务。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文广旅体局、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通管办等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新媒体平台和通信网络等传输通道,加强应用对接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应急信息的自动制作、播发、传输,为人民群众架起应急广播安全网。做好广播电视节目转输覆盖工作。增强广电网络基础建设,发挥广播电视的喉舌作用。按照国家广电5G建设需求,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广播电视局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我市地面数字电视700兆赫频率迁移工作,配合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我市广播电视的节目信号加入IPTV直播频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督促市融媒体中心通过网络化布局形成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在内容生产、活动策划等方面的优势,培养专业的直播产业人才队伍,提升消费帮扶能力,补齐农村地区电商服务短板。(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市通管办、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通过新建或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引导农村邮政、交通、快递、物流、商贸等企业利用乡镇邮政局(所)、客(货)运站、综合超市、电商服务站等现有设施资源合作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022年年底前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的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市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2022年年底前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农村生产经营性房屋、公共用房的安全隐患整治;编制完成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建立健全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制度。2025年年底前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农村房屋建造品质显著提升,建筑特色与村庄风貌初步显现。(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构建完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体局、市通管办、生态环境巩义分局、市妇联、市供电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提升教育发展内涵,加快补齐短板,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加快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提高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水平。四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完善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专业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完善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提质升级,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创新打造部分“网红”城镇公共文化空间,构建15分钟文化服务圈,基本形成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和管理工作,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传承发展,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非遗展示馆等主题功能空间,鼓励文化艺术专业人士走进乡村,弘扬优秀乡土文化,积极培育扶持乡村民间文化组织,深化完善“乡村文化合作社”制度,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内生动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新增具有鲜明特色及社会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活动,继续实施“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 “河洛大鼓进基层” “戏曲进校园”等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延伸,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创新培育体现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等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形成多元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体系,实现一镇一品牌。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动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向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倾斜,不断完善“巩义文旅云”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功能设置和服务项目,实现与省、郑州市文化云服务平台对接,全面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体系,让优质文化艺术资源无阻传输,助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规范公共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稳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深入推进“文化志愿服务乡村行”活动,完善乡村文化志愿者的注册招募、管理评价、激励回馈等机制,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乡村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局面的形成。(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着力建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1所公立中医院、1所公立妇幼保健院。持续强化五大中心建设。做实做细城乡医院对口帮扶,确保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实现全覆盖,不断强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临床专科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内部统一管理,深化人财物等统一管理,医保基金、公卫资金实行总额付费管理。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和岗位吸引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着力推进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和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推进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公有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和群众感受度。推动落实“乡聘村用”制度,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持续实施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健全完善特殊群体基本保障制度,补齐农村养老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完善制度,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强化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均等化发展。(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机制创新
(一)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完善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市农委牵头)
(二)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市审定原则,在市级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市农委牵头)
(三)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简化审批流程。严格规范重大乡村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实施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相衔接,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党员联户、干部包片、支部会商机制,以党员为主体进行联户,摸清民情、服务群众。(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投入保障。将乡村建设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充分利用中央、省、郑州市财政支持政策,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统筹使用各类相关资金,全力保障我市乡村建设行动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乡村建设,引导分布在市域的农商行、村镇银行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积极探索金融赋能乡村振兴,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金融渠道。(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鼓励市管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加大对乡村振兴事业和乡村建设工作的投入、帮扶、支持力度。(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大力开展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市人社局牵头,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市委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清单管理。要力戒形式主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接受的基础上,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镇(街道)。各镇政府(街道办)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知名度。(市委宣传部、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