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4-00011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财政税务
  • 2024-02-02
  • 2024-02-05
  • 通报
  • 巩政文〔2024〕8号
  • 有效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市财政税务系统的通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面对繁重的经济恢复发展任务,全市财政、税务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盯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目标,以“三标”活动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十大战略”行动,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22亿元,增长6.3%,其中税收33.18亿元,增长8.7%,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干劲,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税务系统予以通报表扬。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的攻坚之年。希望全市财政、税务部门继续发扬拼搏精神,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税务部门克难奋进、主动作为、挺膺担当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巩义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三标”活动,深入推进“十大战略”行动和“十大建设”工程,紧盯全力打造全省先进制造业高地、郑州都市圈山水特色“公园城市”、中原地区友好宜居幸福城市、黄河流域特色鲜明文旅强市等重点方向,持续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巩义实践开创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