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4-00046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 2024-07-23
  • 2024-07-24
  • 批复
  • 巩政文〔2024〕47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小关镇小关村新国道310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小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小关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巩义市小关镇小关村新国道310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小政〔2024〕2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巩义市小关镇小关村新国道310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开发控制、配套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地下空间规划、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设计引导等主要内容。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批准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及时公布,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23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