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4-00048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2024-08-01
  • 2024-08-02
  • 批复
  • 巩政文〔2024〕49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易信科技巩义物联网数据中心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米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巩义市易信科技巩义物联网数据中心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米政〔2024〕2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巩义市易信科技巩义物联网数据中心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及建筑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景观风貌引导、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六线控制等主要内容。

三、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组织论证,经原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批准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及时公布,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8月1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