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批准实施巩义市大峪沟镇董陵、韩门片区A-1-03、A-1-04、A-1-05地块(云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大政〔2025〕6号)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巩义市大峪沟镇董陵、韩门片区A-1-03、A-1-04、A-1-05地块(云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与规划范围、土地使用规划、建设开发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地下空间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等主要内容。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批准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及时公布,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