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5-00038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智能装备产业园
  • 2025-06-17
  • 2025-06-18
  • 批复
  • 巩政文〔2025〕36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智能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请批准巩义市智能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巩自然资文〔2025〕9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巩义市智能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地下空间利用、环境保护等。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批准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布,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