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规划文本由市文物局印发)。
请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