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6-00009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会议费
  • 2026-02-09
  • 2026-02-10
  • 通知
  • 巩政办〔2026〕2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巩政办〔2018〕47号文件的通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会议费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郑州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现将《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巩政办〔2018〕47号)予以废止。


2026年2月9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