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6-00018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领导干部学法
  • 2026-03-20
  • 2026-03-23
  • 通知
  • 巩政办〔2026〕3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3月20日        

巩义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郑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法治巩义建设根基,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领导干部履职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巩义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要抓手,强化法治思维培育,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巩义、平安巩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学法内容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采取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专题讲座、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第一季度: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第二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825号)(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第三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承办单位:市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承办单位:市国防动员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承办单位:市委网信办)

第四季度: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以上内容,采取提请书面学法资料、承办单位负责人主讲、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等方式进行学习。经市政府同意,市司法局可以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新情况对学法内容作相应调整。

(二)法治专题讲座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等课题,适时邀请法律专家为市政府领导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作辅导报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三)其他单位学法

各镇(街道)、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中央、省关于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通过部门行政办公会议集中学法、专题研讨、线上研学、岗位练兵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法治知识融入日常履职全过程。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引领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学法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

(二)压实责任,健全机制

市司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各学法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对接,明确学法时间、方式和内容,按要求准备学法议题材料,确保学法活动有序开展。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安排,会议纪要、媒体宣传和网站公开等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本计划,明确自身学法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学法工作落地见效。

(三)学用结合,提升质效

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行,把学法成果与依法行政、政务服务、风险防控等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将法治知识转化为履职能力。各单位应在每次学法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学法情况、学习成效等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学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年度学法计划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