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83040/2023-00085
  •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
  • 规范性文件
  • 2023-07-04
  • 2023-07-04
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自查及报送2023年上半年发文目录的通知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治机构应当通过调阅、抽查制定机关的发文登记簿和有关文件等方式,对制定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现就报送发文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自查

各单位请对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本单位上半年制发的行政公文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第一时间在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及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补充备案,自查时间截止77日。

二、报送范围

各单位202311日至630日已制定发布的全部行政文件目录(党委文件、涉密文件除外),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于7月7日前,将本部门发文目录的电子版和具体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19937779230

邮箱:fzb202264586020@163.com

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4

附件

XX单位2023年上半年发文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印发日期

备注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