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治机构应当通过调阅、抽查制定机关的发文登记簿和有关文件等方式,对制定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现就报送发文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自查
二、报送范围
各单位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已制定发布的全部行政文件目录(党委文件、涉密文件除外),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于7月7日前,将本部门发文目录的电子版和具体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19937779230
邮箱:fzb202264586020@163.com
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附件
XX单位2023年上半年发文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印发日期 | 备注 |
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