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节约建设成本,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豫财办【2011】6号)、《河南省预算评审操作规程》(豫财评审【2020】3号)及《巩义市财政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巩政办【2021】9号)、《巩义市财政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优化管理办法》(巩财【2022】6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加强财政资金投资工程评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30天,自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8月5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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