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公告)
2022年第20号(总第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巩义市审计局自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5月31日对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常庄村改造(常兴花苑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常兴花苑一期)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常兴花苑一期根据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常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常兴花苑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巩发改〔2017〕97号)进行建设。该项目位于巩义市杜甫路以南,草堂路以东,常北街以北,规划路以西,建设规模为新建四栋(1#、2#、7#、8#)住宅楼(地上11层、地下1层)及一栋物业用房,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总建筑面积约2.3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24万平方米)。
该项目2018年3月由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费率为92.6%,2018年4月签订合同,合同价52940000元(暂定),2022年1月财政评审后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价53122572.19元。
该项目设计单位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7月开工,2021年6月竣工,2022年1月通过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10340434.74元。
常兴花苑一期报审工程造价68141275.82元,审后工程造价57800841.08元,多计工程价款10340434.74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成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常庄村改造(常兴花苑一期)项目依法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