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公告)
2022年第37号(总第2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巩义市审计局自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5月30日对巩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巩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依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巩义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发改城市〔2009〕137号)建设,工程南起人民西路与新西环路交叉口,北至连霍高速北侧污水处理厂。
该工程由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2014年10月21日开标,其中一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434603.04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一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389864.47元。该工程设计单位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标段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28日;二标段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28日。2016年12月6日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1564173.42元。
巩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报审工程造价13121830.89元,审后工程造价11557657.47元,多计工程价款1564173.42元。其中:
一标段工程报审工程造价5838403.69元,审后工程造价5325626.70元,多计工程价款512776.99元。
二标段工程报审工程造价7283427.20元,审后工程造价6232030.77元,多计工程价款1051396.43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成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巩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依法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