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公告)
2022年第52号(总第2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巩义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30895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5291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40196万元,调整预算数187090万元,实际完成152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623575万元,调整预算数585902万元,实际完成39175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20000万元,调整预算数36720万元,实际完成78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11296万元,调整预算数237995万元,实际完成137372万元。
2021年市本级实有财力58022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除第三部分所列有关问题外,市财政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64万元未编入单位部门预算。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在下达《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3-2025年财政规划及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时,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提前数如实编制预算,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市财政局超时限办理追加预算6741.91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出台了《巩义市市级财政资金追加预算审批办法》,对市追加预算流程进行了规范。
3.市财政局超时限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126.14万元,最长达10个月。
4.市财政局未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55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3、4项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到位。
5.2家预算单位追加预算执行率低,涉及资金3469.7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2家预算单位已将资金执行完毕。
(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470.91万元。
2.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52.11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1、2项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和利息收入共523.02万元上缴国库。
(三)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方面。
市总医院未根据实际情况违规拨付财政直达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271.70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总医院出台了《巩义市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收支意见》,对基层卫生院的任务、收支、绩效进行重新核定,按照重新核定的数据分配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四)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市财政局未修订出台我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已修订《巩义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2.市残联未建立事前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制度。
3.市残联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评价结果流于形式。
4.市残联2021年部门绩效评价部分指标自评结果不真实。
整改情况:上述第2至4项问题已整改,市残联修订了《巩义市残联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事前绩效评估信息公开、绩效目标的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等作出了规定。
5.2家预算单位未建立本行业绩效指标体系。
整改情况:已整改。2家预算单位已出台绩效指标体系。
6.6家预算单位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用不充分,未按程序调减预算316.14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6家预算单位今后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应用,提高预算使用效率。
7.市住建局1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涉及金额150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住建局已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市财政局备案。
(五)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1家预算单位多报销差旅费0.5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城管局已将多报销的差旅费0.53万元追回上缴国库。
2.3家预算单位无预算列支差旅费2.08万元。
3.1家预算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0.59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2、3项问题已整改。4家预算单位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已将差旅费或培训费列入预算。
4.1家预算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3万元。
5.5家预算单位超预算列支差旅费11.45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4、5项问题已整改。6家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执行预算,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六)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资金绩效和相关政策执行方面。
1.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方面。
(1)市财政局未分配下达体育彩票公益金556.80万元。
(2)市财政局未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分配资金457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1)、(2)项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将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部分配下达,并同市文广旅体局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方案。
(3)2家预算单位未对2021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涉及金额284.3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2家预算单位已向社会公告2021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市财政局未牵头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制定《巩义市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管理政策执行方面。
(1)市残联监督检查不到位,2个镇未对辖区内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涉及残疾人76名。
整改情况:已整改。2个镇已对辖区内2021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
(2)未出具“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对残疾人适配一般辅助器具784件,涉及金额26.10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残联出台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指导意见》,明确在适配辅助器具前需出具评估意见。
4.教育、养老等资金管理使用及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方面。
(1)市财政局未足额配套202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县级财政专项经费3.60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将资金配套到位。
(2)市民政局未对我市1名百岁老人发放2021年度百岁老人一次性慰问金0.10万元。
(3)市民政局向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高龄津贴0.23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2)、(3)问题已整改。市民政局已分别将资金发放、追回。
(4)市人社局未履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管理职责,造成部分企业培训流于形式,预支的34.2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人社局已据实核减企业培训补贴资金。
(5)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未联合修订《巩义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财政局与市卫健委已联合下达了《关于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标准提高的通知》。
(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程项目绩效等方面。
1.1家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未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备案,涉及合同金额712.60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发改委已将项目进行合同备案。
2.1家单位采购42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未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7.66万元。
3.1家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涉及合同金额198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第2、3项问题已整改。2家单位完善了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流程。
4.1家单位未履行监管责任,辖区14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闲置、使用效益低。
5.1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未按规定设置公示牌,未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
整改情况:上述第4、5项问题已整改。紫荆路街道办一是对锁闭、空置垃圾亭及时进行开放,提高垃圾亭的使用效益;二是对社区公示牌缺失、破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安装到位。
(八)资产管理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1)1家单位出租资产未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应减免未减免房屋租金0.3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回郭镇东庙小学已将0.33万元减免房租退回承租方。
(2)1家预算单位少收取房屋租金1.64万元。
(3)1家预算单位擅自缓收房租3.98 万元,长达一年以上。
整改情况:上述第(2)、(3)项问题,市北宋皇陵管理处已将房租收齐并上缴非税。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巩义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