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公告)
2023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巩义市审计局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26日,对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的巩义市新中镇初级中学农村教师周转公寓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巩义市新中镇初级中学农村教师周转公寓项目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巩政办﹝2020﹞5号)进行建设,工程地点位于巩义市新中镇峡峪新村小区西侧,共六层,总建筑面积3203.17m2。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776038.54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巩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工程价款全面审核把关,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今后将严格落实审核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控施工单位虚报、高套定额等现象;同时承诺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