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2023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巩义市审计局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10月24日,对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2021东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东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一标段位于河洛路以南片区仲鲁路(金牛山路-S235),长513.13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和照明工程。
2021东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二标段位于青龙山路南段(南环路东段-莲青路),长约1044.98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和电力排管工程。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806070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巩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落实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工程价款的全面审核把关,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今后将严格落实审核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控施工单位虚报、高套定额等现象;同时承诺将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