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巩义市审计局自2024年3月20日至6月7日,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43665万元,比上年增长9.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664233万元,比上年增长4.64%。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80842万元,比上年减少33.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48469万元,比上年减少12.5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及有关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本次审计也发现,市财政局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超时限办理追加预算、追加预算未执行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
二是超时限办理追加预算701.84万元。
三是追加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544.60万元。
(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1家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征收罚没收入0.65万元。
二是2家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09万元。
三是1家单位长时间滞留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1.84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延伸抽查了8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1家单位旅游宣传促消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可衡量,涉及金额100万元。
二是1家单位夜游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金额100万元。
三是1家单位违规支付已离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用3.64万元。
四是1家单位未及时移交固定资产2.83万元。
五是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涉及2家单位。
六是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涉及3家单位。
七是专项工作小组经费核算不规范,未按要求及时登记会计账簿,涉及2家单位79.49万元。
(四)民生项目效益和重点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环卫市场化项目资金支付时各镇办考核标准不一致,减弱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激励约束效应;二是农村环卫市场化项目运营不规范;三是应支付未支付2023年农机购置本级累加补贴资金37.64万元;四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延期兑付。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1个街道办实施的2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1个街道办实施项目的监理未充分发挥作用;三是1个街道办实施的项目中电动车棚施工标准低于设计标准,涉及造价1.03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巩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等单位应持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完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等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类问题已于审计过程中或审计整改期限内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制订整改计划正在有序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