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多重挑战,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郑州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四高四争先”,全面深化“三标”活动,以中等城市建设为引领,全力以赴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全市经济总体平稳、回升向好态势继续巩固增强,保持了较强的增长韧性和发展活力。
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1-7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增速较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加快1.3个、0.4个百分点,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其中,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8%,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主导产业增势良好,高新技术持续引领。全市规上工业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其中,高精铝加工业同比增长8.7%,特色装备制造业同比增长3.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长7.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6.3%。
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扩大
1-7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同比增长8.0%,较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工业投资拉动作用强劲,全市工业投资增长35.3%。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3.0%。
三、消费基本面保持稳固
1-7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3%。限额以上20类商品中16类商品零售额正增长。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61.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69.8%,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1.5%。
附注
1、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7、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8、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范围: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9、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10、行业分类标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