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257/2026-00015
  • 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6-07-17
  • 2026-07-27
河洛镇人民政府“关于依托公共场所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的建议”的答复
河洛镇人民政府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回复

赵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依托公共场所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洛镇辖区内有黄河、伊洛河沿岸及滩地等广阔公共区域,农业人口基数大,公共场所文明素养提升对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针对建议,我镇将立足实际,抓好以下落实。

一是融合阵地建设,强化涉农政策宣传。在镇村集市、党群服务中心及农田水利设施周边,增设通俗易懂的耕地保护、地力补贴、农机安全等宣传内容,让农民群众在办事、赶集中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结合农业时段,开展精准志愿引导。在“三夏”及黄河调水调沙关键期,组织镇村禁烧巡逻队和河长制巡查员兼任文明引导员,在滩区、田间地头劝导不文明行为,同步规范公共秩序。

三是依托涉农培训,普及数字技能。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及“豫农田”APP推广使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定期为种粮大户和普通农户开展智能手机操作、线上农技申报等实用技能培训,帮助农民跨越“数字鸿沟”。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树好乡村文明新风。将公共场所文明行为、爱河护林、秸秆禁烧等纳入村规民约和“文明家庭”评选,推行“红黑榜”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农民综合素质与乡村治理水平同步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用好公共场所载体,把素质提升与农业生产、乡村治理紧密结合,为全面乡村振兴铸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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