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巩义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七届第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曹卓远、王轶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梯管护的建议”议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巩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现答复如下:
一、巩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自2020年我中心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理念,将解决人民群众上下楼出行难问题作为我们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紧盯群众诉求,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为保证加梯工作具有实操性,我们理顺加梯流程,设计配套表格,到小区发放《巩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宣传页,及时把政策、流程、方案“送上门”,培养居民爱护电梯、重视维保的意识。通过宣传条幅、宣传彩页、宣传栏、工作群等途径对群众较为关心的电梯加装条件、程序、费用分解和后期维保等问题进行广泛宣传。2023年共组织政策宣传3次,悬挂条幅1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解答政策咨询200余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居民对加梯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目前我市已累计加装电梯27部。
二、关于建议“市安监局牵头,联合市人社局、房管中心开展电梯安全使用培训,以社区为单位每家每户培训一名‘明白人’签订承诺书,张贴紧急情况自救指南,提高群众乘坐电梯安全意识,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指导如何自救,减少恐慌”的答复。
《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配合做好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安全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登记标志、应急救援电话、电梯安全责任的投保信息。
三、关于建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督促业主单位加装电梯备用电源及断电应急装置,为我市所有小区加装电梯,特别是人员密集型、层数10年以上的小区,高层电梯必须安装,遇上用电高峰期,电梯因连续断电发生困人事件”的答复。
为保证加装电梯施工、使用过程的安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修理和维护保养,安装前应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不得办理使用登记。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技术标准》规定:加装电梯为单路电源供电时,电梯应具有储能装置及断电自动平层功能,以保证在意外断电时电梯轿厢能移动到就近楼层并打开轿厢门。
市加梯办在召开加梯联合审查时,邀请郑州市技术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加梯方案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只有通过联合审查的加梯方案才能进行施工。
四、关于建议“加强培训监管,提升维保人员专业素质,应急部门加强监管,社保部门积极开展电梯维修技能培训,引进专业电梯管理公司入驻巩义,推动行业的发展”的答复。
《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后续管理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为电梯所有权人和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加装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有物业服务人的老旧小区,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人具体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后期维护管理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并在加装电梯协议中予以明确,包括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费用(检验检测、电费、保养、维修、更新、管理、保险等费用)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各开发区、区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为更好地做好加装电梯后续管理工作,《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对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统一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其后续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及相关监督管理应按照《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关于“建议建立业主管委会,拓宽群众建议维权渠道”的答复。
建议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业委会负责维权,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由属地政府负责维权。同时,加梯办电话一直对外公开,接受群众投诉维权。
尊敬的曹卓远、王轶虎代表,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的思想,倾听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呼声,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好人民群众。时刻关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难点、人民群众的疼点,不断完善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为巩义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23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 64566008
联 系 人:杨建辛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