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廷文等7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问题
为了科学指导下层级的镇村规划体系构建,有效引导村庄规划的编制,我市在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时,同步编制完成了《巩义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结合不同类型村庄定位和需求,提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建设标准,满足不同村庄的使用需求。同时,严格按照《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要求,合理确定村庄总平面、公共空间的布局,优化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充分挖掘利用好村庄特色资源,科学规划村庄产业发展类型,真正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2023年,我市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积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截至6月底,全市160个规划保留村中,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初稿155个村,专家评审72个村,联审联批累计36个村。
二、关于“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问题
我市在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首先是尊重群众意愿,建设成什么样,怎么建,要农民说了算,以满足群众的物质精神需求为出发点,以宜居宜业和美为标准,目的是让群众过上满意的幸福生活。同时,注重群众参与,无论在规划设计,还是项目实施、后期管护等各个环节,号召大量的群众尤其是年轻人积极参与建设乡村,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人文条件,促进更多群众勤劳致富,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持续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及和美乡村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党支部建在美丽乡村建设一线,注重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重建的热情,形成党员干部示范带头、群众积极参与、乡土人才及能工巧匠各展其长,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群众主体。农民群众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受益者,更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我市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积极宣传农民、组织农民、发动农民,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运用“4+2”工作法,在政策谋划、项目建管等方面不断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权。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发挥企业在发展乡村产业方面的优势、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善治方面的优势、村民个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优势,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支撑,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关于“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问题
(一)针对教育的问题。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我市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乡村振兴,市教育局制定了《巩义市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专班2023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一是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洛神路幼儿园、丽景路幼儿园、米河镇中心幼儿园、河洛镇香玉社区幼儿园等4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1440个。利用农村富余校舍资源开办7所附设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约420个,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公办幼儿园。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改善和提升老城区小学办学条件,总投资737万元,实施建设南路小学和第七小学2所老城区小学扩建项目。坚持统筹推进,均衡发展,积极实施各类乡村学校建设项目,总投资约870万元,建成西村镇第四小学,新增540个学位;总投资约1460万元,建成鲁庄镇初级中学、赵城小学、回郭镇第一初级中学、夹津口镇中心小学4个共18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全方位改善城乡学校教学、生活、运动等办学条件,通过校舍维修改造及改薄提升项目实施,努力实现全市中小学教室空调全覆盖、校内餐厅供餐全覆盖、寄宿制学校浴室全覆盖、规模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全覆盖。三是精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围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中心任务,做好生源地贷款和各项资助工作,提高精准资助准确度,做到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把好事做好,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每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成2023年各学段各项资助工作,计划完成各项资助约2.8万人次,资助资金约1800万元。完成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计划完成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约2800人,贷款资金约3000万元。组织各类学校完成困难家庭学生识别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四是完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继续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改革制度,推动城乡和镇域教师交流,选派乡镇支教教师;及时补充和调配紧缺学科教师,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及时接收地方公费师范生;深化职称改革,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和倾斜政策,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教师倾斜、向边远地区倾斜的高中级职称评审导向;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各类待遇政策,按核定标准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逐年增加,按时足额发放。五是大力推进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三个课堂”试点项目,在紫荆实验学校共同体、子美小学共同体试点推进,建设“名师课堂”、“专递课堂”,让更多农村、薄弱校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组织项目学校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开展集中培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六是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七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建立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台账,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就读寄宿制学校。建立“代理家长”队伍,加强亲情关怀。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挥镇政府、社区和村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八是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要监控流出人口入学情况,及时向流入地通报,协调解决入学问题。学校要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通过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针对医疗的问题。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我市已于2021年4月建成6家发热门诊,分别为:站街卫生院、西村卫生院、回郭镇卫生院、鲁庄卫生院、孝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关卫生院。2021年1月建成12家发热哨点,分别为:大峪沟卫生院、竹林卫生院、米河卫生院、芝田卫生院、南河渡卫生院、北山口卫生院、涉村卫生院、桃园卫生院、康店卫生院、河洛卫生院、夹津口卫生院、新中卫生院。项目在基础建设上共花费专项资金900万元,内部按照标准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完工后又陆续配备了诊断床、诊断桌、候诊椅、观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污物桶、灭菌消毒器材、手消等基本设备。二是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0年以来,先后争取资金1200余万元,对村卫生室进行了升级改造、修改完善加固,极大地改善了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每年投资8.4万元,为42个脱贫村卫生室每年补贴运行经费2000元,有效保证了村级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截至目前,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均达到6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五室相对独立,具备完善诊疗设备和必备药品,符合国家村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三是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我市采取多渠道保障并提高乡村医生收入,稳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1、采取措施保障补助到位,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目前我市乡村医生补助资金主要有四大部分:(1)公共卫生工作补助经费,2023年补助经费将提高至每人每年80元,由村镇两级按照50%的比例承担工作任务并领取相应的补助经费。(2)基本药物补助经费,2022年巩义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10元;巩义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郑州市定补每年5000元。(3)一般诊疗费,每人次补助8元,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村卫生室运营补助经费由县级财政在每年6月30日前按年度一次性拨付各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使用。2022年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3000元,2023年提高到4500元,2024年起提高到每年6000元。2、稳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巩义市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巩卫政〔2021〕23号),首批引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2人加入乡村医生队伍;制定《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巩卫政(2021)39号),引导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事代理等方式,纳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3、建立机制完善村医养老政策,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退出机制。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乡村医生身份认证和发放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15〕72号)要求,对65周岁以上,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10年以上,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截至2023年4月底我市享受退休生活补助退休村医396人。
(三)针对养老助残的问题。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为积极应为人口老龄化,近年来,市民政局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市级特困供养机构。2、结合镇域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按照撤弱留强、就近供养的原则,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将全市原有15所农村敬老院撤并保留、改造提升为6所镇属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结合灾后重建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灾后重建中央专项资金2500余万元,2023年底前,康店、站街、河洛、米河等4个灾后重建镇分别建成镇级养老服务中心。4、结合“五星”支部争创工作。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成8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为老人提供娱乐、休闲、就餐的场所和服务,着力打造农村1000米居家养老服务圈。二是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方面。2023年,市民政局对各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设施资源进行了再排查,将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机构设立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场所,向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服务。三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民政局推进在各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在各村(社区)设立儿童主任,儿童主任一般由各村(社区)民政专干或妇女主任担任;持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未保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儿童保护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目前,民政局正在有序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工作,到2023年底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民政局将指导各镇(街道)依托未保站开展多种形式关爱保护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支持未保社工项目和公益慈善项目的设立和开展,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四是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市领导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编制我市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规划,目前已形成编制规划方案初稿。为扎实推进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实地查看公益性公墓选址,先后两次组织各镇(街道)主管民政工作副职、民政所所长等50余人到新郑市福寿园、郑州市二七区、新密市米村镇观摩学习公墓、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等先进经验。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规划公司等部门多次对接,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但需进一步优化提升,申请批准的镇(街道)有:紫荆路街道办、杜甫路街道办、孝义街道办、北山口镇。大峪沟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开工建设。已完成设计规划的镇有:夹津口镇、涉村镇、站街镇、鲁庄镇、米河镇、新中镇、小关镇、竹林镇、西村镇。未选址未规划的镇有:河洛镇、回郭镇、康店镇、芝田镇。6月21日组织召开了我市殡葬改革暨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王超,副市长鲁尧出席会议,从思想认识、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我市公益性公墓推进工作作出强调,确保此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