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206/2024-00015
  •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4-06-29
  • 2024-06-29
关于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使创建常态化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回复

马莹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使创建常态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支持常态管理: 我镇赞同关于坚持常态管理的观点,强调通过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转化为日常工作目标。

2. 强化督查督办: 提议定期进行民调和测评,及时发现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3. 提升市民素质: 提议建立义务宣讲队伍,加强文明礼仪和生活规范的教育,提高当地居民的文明意识。

4. 鼓励志愿服务: 提倡组织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时段维护交通秩序,提升米河镇及整个巩义市的形象。

希望这些意见能够对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创建常态化起到积极作用。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