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53/2024-00015
  • 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 人大建议,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4-07-02
  • 2024-07-09
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后期维护的建议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回复

方孟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后期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我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于2019年启动实施,涉及全市18个镇(街道)233个行政村,合同总投资13.86亿元。共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终端692座及其配套管网和入户系统,新建终端总设计处理规模21902吨/日,其中处理规模≥20吨/日的终端226座,设计处理规模19925吨/日。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23〕127号)、《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郑环委攻坚办〔2023〕25号)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应引入专业化运营团队,充分利用其技术实力和管理经验,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保证项目验收移交后的正常运行。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公众参与”的运作模式,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立足我市实际,按照《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郑环委办〔2021〕6号)要求,坚持“验收一批、运维一批”的原则,逐步实现全部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委托运营管理。

2023年12月起,市农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的226座终端逐一开展了现场调研。第三方机构据此编制了成本分析报告,主管副市长召集市财政局、市农委多次专题研究,并协调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编制的成本分析报告进行了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等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委托运营的县市运维费用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一步压减了运营成本。

目前,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1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的226座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针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以下的终端站点,由中标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以各镇(街道)为主体开展运维工作。

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提升生活幸福感。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