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83040/2023-00077
  •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3-07-12
  • 2023-07-12
“关于规范部分小区外围停车位管理”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姜海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部分小区外围停车位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小区外围停车位的归属权,建议根据小区建造之初的规划设计由相关规划部门进行判定。物业科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相关内容的要求,认真完成好物业管理各项任务。

对于现外围停车位收取车辆停车费用的物业小区,要求依据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在车辆出入口公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收费时段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向业主宣传讲解车辆乱停乱放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随我行、车辆按规停”等一系列宣传标语,倡导业主一定要文明规范有序停车,不在消防通道、绿植花圃停车。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2023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房管中心  0371-64566036

联  系  人:李鹏卫  18530811900

抄      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