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庭审实质化,维护司法权威”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各环节所起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辩护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司法公正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尊严。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证人出庭制度。市法院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结合刑事审判实际,建立并完善证人出庭保障机制,通过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和经济补偿,鼓励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加强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证人证言在庭审中得到充分质证,减少因笔录证据单一而导致的证据瑕疵问题,有效提升了庭审的实质化水平。
(二)严格程序性裁判。为确保程序公正,市法院在庭审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涉及排除非法证据、管辖异议、回避申请等程序性事项,均实行当庭质辩、当庭裁决的原则。研究建立了专门的程序性裁判机制,确保程序性争议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有效提升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有力地维护了法庭秩序和司法权威。
(三)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市法院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全面、客观地审查和运用证据。在每一个案件中,始终做到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同时,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审查,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为庭审实质化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四)提升法官专业素养。庭审实质化对法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鼓励法官在庭审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确保庭审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二、取得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积极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的主要观点,并就回避申请、管辖异议等庭审程序性事项,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等事项予以明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形成庭审预案及提纲,确保庭审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庭审解决控辩双方的程序性争议和事实争议,最大限度确保案件审理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下步打算
(一)深化庭审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庭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探索建立远程视频作证等新型作证方式,降低证人出庭成本,提高证人出庭率。同时,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公正。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庭审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智能法庭、推广电子卷宗、实现庭审直播录播等措施,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法官裁判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庭审实质化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强化司法公开与透明。坚持司法公开原则,通过扩大庭审直播范围、加强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司法活动、监督司法行为。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庭审实质化各项工作。
(四)推动司法理念转变。积极推动司法理念的转变,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通过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官责任意识等方式,引导法官在庭审中更加注重证据审查、程序公正和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