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延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治理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行为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一直以来,巩义市公安局对我市非机动车违法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公安机关要加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同时引导群众自觉规范停放电动车,合法、合规、文明、安全出行。针对建议的问题,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根据工作职责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一是全力开展好早晚高峰期间及平峰岗期间路面执勤工作。加强对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行动,维护路口交通秩序,提高民警纠正违法主动性、精准度。
二是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抽调优秀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由大队统一组织在人民广场、县医院、星月广场、汽车总站等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流量大的点段及市区中心岗、大厦岗、化工岗、格兰岗、化肥岗、新兴桥岗、陇海岗等各大路口设卡常态化开展对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驾乘人不戴安全头盔、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集中行动常态化、常态管理严格化,任何时候整治力度不减、严管标准不降、处罚力度不松,全力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违法信息纳入监管。按照《巩义市公安局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监管制度》要求,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每月向市信用办推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未交款人员信息情况,目前共推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9675条。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没有缴纳罚款的,采取打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催告当事人及时缴纳罚款,提升整治效果。
四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一方面,配合专项行动,针对大队查处的电动车驾乘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交通法规、文明条例的学习教育,加深交通违法行为人对文明出行,遵章守法的重视和理解程度,对无登记牌照的电动车,督促车主及时登记;另一方面,针对违法行为突出的群众开展专题培训,如美团外卖骑手、快递公司、环卫工人等群体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以点带面,深化交通安全意识。
在此,感谢石延卫委员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既是我们公安部门的重要职责,又是广大市民的殷切期盼。今后,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遵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出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