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积极探索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与乡村振兴联合,助力招商引资等方面,不断深化林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还有一定不足。关于您提到的“一是土地所有权分散,管理难度较大;二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无法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三是缺乏有效的招商引资机制,难以吸引外部投资”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23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林业现状的林权流转方式,在自愿自主、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将分散的集体林地整合经营的方式,起到释放规模效应,统一管理、联合经营,提高综合效益的效用,不断提高群众的收益,推动农林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积极探索林下经济模式。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率,探索林下生态中药材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推广种植规模化,深挖产品产业链的延伸,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多作贡献,助推乡村振兴。
三是积极配合招商引资工作。市林业局成立使用林地项目工作专班,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使用林地专项指导工作对企业一对一帮扶,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等前期立项部门沟通衔接,提前了解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及时开展项目林地核实等前期准备工作,将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积极跟进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办理工作,“一站式”受理,采取将招商引资项目纳入使用林地重点项目库等方式,优先保障使用林地指标要素,努力为巩义市高质量发展增砖添瓦。
以上是我单位对《关于整合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号)提案的回复,工作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巩义林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