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
二、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对涉及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三、加强党的建设。着眼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努力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发展,以“摘星夺旗创三宜”为载体,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加强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相关政策。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加强公共管理。贯彻落实区域发展、转型升级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做好釆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组织居(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六、加强公共安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平安。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