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553/2023-00012
  • 巩义市民政局
  • 职能
  • 2023-07-24
  • 2023-07-24
巩义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巩义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镇(街道)、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开展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办公地址:巩义市紫荆路街道行政西街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435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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