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国家、省、郑州市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众赴京到省去郑来市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六、负责各级两会、市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工作。
七、负责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处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等提出的信访事项。
八、承担巩义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九、承担巩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