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8344822/2023-00012
  •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机构简介
  • 2024-06-21
  • 2024-06-21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职责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划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事业、产业发 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 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

(三)负责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与旅游演艺创作生产,组织负责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 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科技创新发展, 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制定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 划,开展人才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认定和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拟订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 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七)负责对文化、广电、旅游、文物及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及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旅游、文物及体育市场。

(八)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国内外宣传推广,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统筹国内外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十)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广 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负责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 养;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校外培训负担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市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审批和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