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民武装、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抓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
(六)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应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人防、交通运输、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七)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八)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郑州市及我市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郑州市及我市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十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