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退役军人管理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五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科、优抚和褒扬科、移交安置科、法制和权益维护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二级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科级)、烈士纪念馆(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