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督查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宣传信息、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要保密、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应急值守、政务公开、督查考评、安全保卫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财政大事记、财政志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预算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全市预算(草案)的编制、汇总、调整和预算公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牵头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拟订市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办理市对镇(街道)转移支付业务和结算事项;负责预算管理基础数据库管理工作,审定市级预算单位人员、公用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参与拟订税源经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市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指导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镇(街道)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国库科。组织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和市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收入退库备案办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行政群团科。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公务支出相关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
(五)政法科。承担政法、武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民兵事业费和预备役部队的补助经费;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科。承担教育、体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档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拟订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七)金融债务科。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财政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金融产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市债务风险化解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出债券资金分配建议;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拟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涉农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企业贸易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供销、外贸、物流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产业发展、企业改革、支持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做好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税政会计和法制科。在国家税制改革的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税收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负责代理记账许可证审批和非营利性组织审核工作;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工作。
(十一)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拟定有关财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负责财政投资重点工程的资金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支出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市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福利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基层财政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镇(街道)财政职能的政策建议,拟订镇(街道)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级政权组织财务管理;指导镇(街道)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使用、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等工作;集中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负责执法执勤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
(十五)国有企业综合管理科。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工作。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和董事会建设、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关闭破产等有关工作;牵头实施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出资企业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强化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管。负责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承担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指导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拟订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完善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推动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组织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拟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等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国有产权(股权)发生变动的审批核准、产权登记核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监督检查。对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国有企业规划发展科。强化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指导企业合规管理;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指导和监督镇(街道)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的人事管理。考察推荐企业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实施发展规划。指导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投资决策进行评估。协调企业战略重组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品牌战略、对外交流合作。建立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开展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考核企业经营业绩;提出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
(十七)国有企业党建办公室。加强和改进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意识形态、思想政治、企业文化、教育培训、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协助配合主管部门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下属单位
巩义市财政局保留事业单位6个:
(一)巩义市财政资金评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2)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和工程价款结算。
(3)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审查和经济效益后评价工作。
(4)为部门预算项目进行评审,参与研究提出项目支出标准、开展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等。
(5)拟订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参与全市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
(6)拟定并贯彻实施本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和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负责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执行采购合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和其他事项。
(7)完成巩义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巩义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关于国资国企管理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负责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临时机构的资产及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等进行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
(3)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置换、重组、盘活及利用,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日常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6)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设置、合并、撤分、重组、改制等国有资本优化布局、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7)负责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绩效考核、统计监测分析;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关于国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委托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8)保管、清理被撤销的城市信用社财产,做好存款及其他债务的兑付及清算工作,清理债权、债务,催收债权,处置资产。
(9)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巩义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参与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承担相关具体实施工作。
(2)承担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提出绩效结果应用建议等具体工作,实施预算绩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
(3)参与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具体工作,参与对第三方机构的使用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
(4)参与对市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镇(街道)财政部门预算效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指导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非税收入相关制度、政策和办法;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等具体工作。
(6)完成巩义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巩义市财源建设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财源建设的政策、规章和办法,负责全市财源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掌握全市经济工作动态,提出财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指导全市财源建设,做好考核和奖惩等日常工作。
(4)加强综合治税,强化税源筹划、涉税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政策激励,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源管理体制机制。
(5)完成巩义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巩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巩义市会计核算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办理的相关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3)承担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国库集中收付使用凭证票据管理等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4)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巩义市街道财政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按规定审核各口的日常报销、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4)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5)完成巩义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