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宣传信息、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应急值守、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财务收支检查和审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科(军民融合产业科)。拟订市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的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推进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负责军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做好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三)新型工业化科。承担市委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负责工业经济的综合目标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
(四)经济运行科。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做好重点企业月统计工作,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落实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政策;负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企业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负责企业家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络引导市工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企业家联合会及青年企业家联盟发挥积极作用。
(五)高新技术科。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培育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类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组织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来巩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六)投资和技术改造科。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引资及建设工作;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培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引导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投向,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开展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企业技改项目及需享受国家、省和郑州市优惠政策的项目申报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协调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技术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企业申报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构建新型工业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中小企业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郑州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测中小企业运行质量,做好有关统计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八)信息化工作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协调解决工业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监督重点工业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统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业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工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对工业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用于工业信息化建设的专项资金进行审核并提出使用意见。
(九)安全生产科。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工业企业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用爆破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企业改制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局属企业厂群关系协调等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稳定工作,受理涉及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案件,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综合研究分析局属企业稳定工作并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局属企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局属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