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449/2022-00018
  • 巩义市林业局
  • 巩义市林业局机构设置
  • 2022-05-16
  • 2022-05-18
巩义市林业局机构设置

巩义市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宣传信息、意识形态、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稳定、应急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和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涉外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生态建设修复科。拟订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和森林抚育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巩义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生态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地和湿地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保护、救护、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等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根据授权,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占用林地、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植物检疫、野生动物驯养、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等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工作。

(四)产业发展和科学技术科。贯彻落实上级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各项改革政策,拟订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加工和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负责草原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依法查处涉及林木种子、草种的违法事项;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普及与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智慧林业和草原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

(五)森林灾害预防科。负责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植物检疫和预测、预报,依法查处森林植物检疫违法事项;负责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林长制工作科。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负责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级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