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91035/2024-00004
  • 巩义市文物局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4-08-19
  • 2024-08-19
巩义市文物局内设机构

巩义市文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应急值守、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文物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干部队伍、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目标考核、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文物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申报上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和本级文物保护经费年度计划,监管文物保护经费的使用。负责拟订文物全媒体宣传工作计划,开展文物宣传、对外交流、舆情监测等活动组织协调。组织实施考古与文物保护知识、文化遗产和考古科研成果转化的普及性宣传教育。

(二)文物管理科。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审核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考古工作;制定年度考古勘探计划,组织协调配合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考古勘探工作质量,组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考古勘探单位及勘探领队人员资格的申报。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文物审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文物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组织全市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批;组织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审批;组织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组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申报;负责可移动文物修复单位资质申报,组织文物商店设立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等工作。负责落实全市文物科研工作。

(三)文物保护利用科。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管理、保护和监督。负责全市遗址公园建设工作;负责制定申报年度遗址公园建设计划;负责推进遗址公园数字化、互联网工程。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安防工程的方案报审、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

(四)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科。负责全市博物馆开放工作;管理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博物馆备案申报;组织申报文物的调拨、交换、借用、处理、复制、拓印、馆藏文物的拍摄等;负责全市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负责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回收等工作;组织管理文物对外展览;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指导和管理登记的文博类社会组织;组织协调全市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指导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的推动落实工作;负责民间文物征集工作;指导文创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监督指导全市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指导革命纪念馆等革命文博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研究革命文物价值内涵,构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

(五)文物安全科。指导检查全市文物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全市文物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稳定、依法治市、消防等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