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依法集中行使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以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
(2)对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应急管理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3)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的核实和查处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跨区域执法协调等工作。
(5)负责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训练)工作。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单位行政。
(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