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8344822/2024-00067
  •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机构,职能,下属单位
  • 2024-09-26
  • 2024-09-26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设机构职能信息

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保留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巩义市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巩义市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巩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巩义市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巩义市文化馆、巩义市体育馆、巩义市图书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文化和体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2)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和普及全民阅读; 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做好艺术及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发展各类文化合作社。

(3)创新推进新型阅读空间建设、文旅文创融合、研学体验和新媒体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新业态工作,开展社会化合作; 参与组织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承担文化站、图书室和业余文化艺术团队建设等的业务指导、辅导培训工 作。

(4)负责收集、保存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发挥馆藏文献的作用;承担古籍保护、地方文献文化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

(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挖掘、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等相关工作。

(6)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参与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协助拟定青少年体育发展计划;负责青少年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参赛和输送工作。

(7)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及其附属基础设施的运营、 维护和场馆的智慧化、数字化提升及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落实。

(8)完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巩义市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旅游产业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市各镇(街道)旅游及文旅文创产业发展, 参与全市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研发利用。

(3)协调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引导促进旅游产业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4)引导、促进文化旅游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承担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5)引导支持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参与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工作;协调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和运营。

(6)参与拟定旅游产业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7)完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巩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出版、电影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文化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文化市场举报和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3)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电子游艺)场所及营业性演出的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电台、非法电视台的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6)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未经认定非法使用质量标准等级标志和称谓的行为; 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查处旅游景区的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者的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受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等相关事务;联合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7)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8)依法查处体育行业的经营活动、体育赛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等体育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受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出版、 电影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依法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完成的其他事项。

(11)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2)完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