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医疗保障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医保服务科。负责医疗保障综合窗口管理工作,负责 医疗保障信访业务办理工作。指导辖区镇(街道)医疗保障业务具体经办工作。
(二)信息保障科。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 维护、管理和医保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工作。
(三)医保登记科。办理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和计划征缴工作,负责大厅征缴窗口业务办理工作。
(四)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科。办理职工医疗、生育 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就医转诊办理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工作,负责大厅综合窗口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工作。
(五)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科。办理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异地就医转诊办理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工作,负责大厅综合窗口居民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工作。
(六)慢性病待遇保障科。办理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等特殊待遇审核和支付管理工作,承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及窗口业务办理工作。
(七)定点医药机构事务科。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办理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八)稽查科。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 拨付工作,配合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