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全市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登记,以及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业务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优化;参与全市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及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政策研究。承担全市不动产、经依法确权的自然资源以及其他权利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不动产权籍和自然资源调查、不动产测绘相关技术规范和制度;承担全市不动产权籍和自然资源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的管理;协助全市自然资源确权调查及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承担全市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各类资料、档案的接收整理、归档保管、开发利用以及数字化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承担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有权机关办理全市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及其他嘱托登记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及全系统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