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宣传信息、意识形态、机要保密、应急值守、信访稳定、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财务收支检查和审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中共巩义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科技规划科。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站建设,承担“中原学者”培养支持计划推荐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和监管工作,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承担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工作。
(三)科技发展科。拟订全市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应用基础研究;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全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统筹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指导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和监测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科技型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织推进与市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