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510/2025-00013
  • 巩义市教育局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5-05-14
  • 2025-05-14
巩义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稿、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办查办、应急值守等工作;负责妇联、工会组织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离退休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习、宣传、通讯报道工作,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协调双拥工作和外事、对外教育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科学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指导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协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并对被督导单位的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督导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负责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起草督导报告;负责督学培训。

五、计划财务科。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管理教育贷款和赠援款;负责全市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做好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拟订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六、学前和民办教育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市学前教育、职业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幼儿教育、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市幼儿教育、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协调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的规划、设置和调整;指导职业学校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教育等终身教育工作;负责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规范管理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程序、准入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负责打击各类非法办学行为。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系统内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所属单位的卫生创建工作。

八、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高招、中招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郑州市相关考试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其他社会考试工作;负责招生考试中考生的违规违纪处罚。

九、法制信访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查处;负责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事项;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安全保卫科。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学校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指导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消防、防汛、校园欺凌、防震减灾、反恐、反邪教、食品安全、爱路护路、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巩义市教师发展中心

1.负责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和名师骨干教师常态化培训。

2.开展教师培训的研究、规划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高质量开展校本研修。

3.承担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建设、课程与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进行研究、指导、质量监测,开展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等工作。

5.培训师资队伍,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开展教育行政行为研究,教育教学行为研究,普及教科研知识,进行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的培育推广,协助组织相关课题的评审。

6.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工作。

7.协助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8.完成省、市级业务部门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巩义市教育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信息化政策,组织实施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教育教学信息化政策理论研究、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和教研的业务指导工作。

2.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学生资助、补助和资助育人政策;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与发放等工作;受委托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和回收。

3.研究制定全市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方案;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调研、普查;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宣讲和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为需要危机干预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和转介建议。

4.编制全市社区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教育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助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市社区教育机构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督导评估;指导、整合开发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教学活动,提高社区教育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负责实施成人教育,协调、督导社区学院、社区(成人)学校开展工作。

5.完成省、市级业务部门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