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289/2022-00085
  •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事,人事任免,任免
  • 2022-06-20
  • 2022-06-20
中共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郭彦军等6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郭彦军同志任局办公室(档案管理科)主任、财务审计科科长;

曹朝鹏同志任法制信访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  辉同志任就业促进科科长;

翟鑫举同志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曹  瑞同志任工资福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军峰同志任劳动关系科科长;

张  东同志任养老保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锋同志任失业工伤保险科科长;

王海涛同志任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吕亚非同志任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立新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焦黎东同志任社保基金监督办公室主任;

郭  钢同志任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中层正职待遇)(试用期一年);

柴兴昌同志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张继刚同志任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王春萍同志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竟竟同志任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延伟、房芳、郑崇、蔡艳艳四同志任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菲同志任妇委会主任、局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希茜同志任团委书记、局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艳艳同志任局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晨绯同志任法制信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耿超、王瑞娟二同志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柴卫琼、崔笑遥二同志任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翟东亚、李培宁二同志任人力资源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董晓梅同志任工资福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晨涛同志任劳动关系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左慧慧同志任失业工伤保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邢辉、王晓婷二同志任劳动保障监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亚凯同志任人才综合开发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于海棠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清源同志任社保基金监督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伟杰、刘华锋、范贵锁三同志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琳同志任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邵宇江同志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强同志任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睿娟同志任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红杰同志任就业服务中心统筹就业科科长;

于  珂同志任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萌蕾同志任就业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  飞同志任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就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范瑞青、刘亚文二同志任妇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晓伟同志任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以上人员中有原任中层职务的,自下文之日起自行免去。

免去:

赵海波同志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孟向东同志养老保险科科长职务;

魏庆中同志失业工伤保险科科长职务;

程万周同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丁晓琼同志妇委会主任职务;

于志强同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中层正职待遇);

谷秋利同志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副主任职务;

杨胜利同志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钟超捷同志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张景涛同志就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科科长职务。

赵豪杰、杜鹏慧二同志因调离我单位,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单独下文。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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