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恒同志任法制和权益维护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晴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伟同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科科长职务。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