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要求,现将我部门(单位)存续期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如下:
专项债券:
(一)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余额1.7亿元,用于1个项目建设,已支付资金10212万元,支付进度60.07%;
(二)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情况如下:
巩义市新中镇“城中村”改造项目(镇区社区一期)项目。该项目建设进度为已完成,运营情况良好。
(三)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单位)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巩义市新中镇“城中村”改造项目(镇区社区一期)项目。该项目截至2024年末累计实现项目收益3388万元,项目投资形成资产账面价值21146.89万元。
(四)其他按规定公开的信息。
无